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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6个月大女婴遭25岁堂叔QJ

本帖最后由 1836 于 2015-5-24 21:14 编辑

在结婚大喜的日子里,38岁的政和男子徐先生,经历人生中悲惨的一天。他刚满6个月的女儿遭到25岁的堂叔猥亵且受伤。昨日,徐先生送材料到县刑警大队配合调查。

徐先生是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范屯村,家里贫穷,37岁经中间人介绍,认识一名柬埔寨姑娘。2014年,他与这名柬埔寨姑娘在福建省民政厅登记结婚。讨这个老婆,他总共花了8万多元。

2015年1月27日,是38岁的徐先生结婚大喜的日子。他按照农村习俗,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由于接待繁忙,他将刚满6个月的女儿交由姑姑抱着。当天下午4点左右,家里来了一批亲戚。这时,25岁的徐某上前说让他抱抱。因为是同村族人,徐先生的姑姑忙着招待客人,就将小孩交给对方。

“女儿带回来时,声音已经哭哑了,刚换的纸尿裤不见了,下体大量出血。”徐先生说,他问小孩是不是摔到哪里了,徐某慌张说没有,接着就跑开了。家里人赶紧将小孩送往医院。经过诊断,女儿阴道和处女膜已经破裂。

徐先生说,徐某与他是同宗族人,按辈分是他的第五代堂弟,也就是小孩的堂叔。后来听人说,徐某将小孩抱到后山,前后将近一个小时。

徐先生说,女儿才6个多月,懵懂无知,就遭受这种屈辱和伤害。他曾经想到要带妻女离开村庄,但是父母都60多岁了,故土难离。事后徐某的父母前来道歉,第二天徐某被刑警队带走。50多天过去了,目前案件还在县刑警大队。他到刑警大队咨询,才知道法医鉴定是轻伤2级。

对此,徐某的父亲说,他儿子因小时候得病,长大后有点智障,加上当天喝了点酒,才做出这样的事情。事后,他们到受害人家里协商,希望通过赔偿获得对方的谅解。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致电政和县刑警大队。经办的黄警官证实确有此事,2月份徐某就已经涉嫌猥亵幼女被检察院批捕了,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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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裤子大量出血
签名被屏蔽
如果最后真的证明男的智力有问题 又会没事了 就是这么不公平
畜生,决定的畜生
终身监禁,人渣啊!!!或者枪毙~
《女帝直播攻略》《汉侯》《安息日》《龙阙》《麟趾》《鱼不服》《幼崽护养协会》《鱼街一爸》《魔王》《没有来生》《原始再来》《[穿越民国]哦!我的精分爱人!》《农家乐小老板》
微博上写的判了5年,这家正在上诉,但是估计难
感觉这5年对他不是惩罚而是保护
如果他在外头  被害者家属揍他也好什么也好  至少能找到人
现在他被关了  被害者家属什么都做不了
而区区5年  他出狱30岁  正值壮年
5年了 别人可能也都淡忘了此事
鬼知道他以前干了什么
也许还会有好工作 还有好姑娘被骗跟他结婚生子
这简直变态啊 ,挫骨扬灰都便宜这种畜生了
晋江坑深,常备工具有躺椅,扇子,茶水,点心,瓜子,驱蚊水。外加一板砖。
起点水大,自荐武器为滑浪板,指南针,救生圈,游泳衣,潜水艇。
听说只判了五年,无经济赔偿……我听说的啊,,不造真假,希望是假的,不然这社会真叫人绝望
应该判无期徒刑,劳动改造
农村法律只是什么的很匮乏,这么小的孩子就糟了这样的罪,真的该搬家离开那里,农村的老太太们,很八卦,什么话都说,就是一个在外面上学,20大几了,还没有结婚都能拿来说嘴,能气死人,孩子在农村里长大,肯定会被说的,不利于成长啊
对这种人渣就应该判重刑
愤怒的无以言表
  中国青年报7月1日报道  备受社会关注的福建政和县6月女婴被性侵案昨日上午在政和县法院二审宣判,犯罪嫌疑人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受害女童家长对判决不服将上诉。法院驳回了民事赔偿方面的请求,理由是原告方“未能提供经济方面的证据”,徐先生对于判决结果“很不满意”。


  福建政和县东平镇范屯村37岁徐姓男子在1月27日和他的柬埔寨姑娘结婚大喜之日,六个月的女儿被同村同宗25岁堂弟抱到后山一个多小时侵犯。抱回时换过纸尿裤清洗过会阴,是以丢失了关键性证据,送到医院治疗时,医生发现女孩下体撕裂处女膜破裂,报警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五个月后终于等来法院的判决,禽兽五年刑期,不支持任何民事赔偿。


  因为主要的客观证据被堂弟消灭,女婴父母文化很低(初中没毕业)不懂得收集其他有利证据,比如犯罪嫌疑人堂弟抱回孩子时当时的口供,去医院处理伤口时的照片和医生的言词音频视频及处理后的医疗垃圾收集,以至于婴儿父母诉堂弟强奸证据不足,只能按猥亵儿童罪定罪,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从重的情形,只有第三种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符合,而猥亵儿童罪顶格只有五年!


  如果按照故意伤害罪起诉这禽兽,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小子只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从一重罪处罚原则,他就最多只能判五年有期徒刑。


  更为悲剧的是,这位六个月大的婴儿父母因为知识的贫乏,不但没有收集利于维护自己孩子权益的证据,连他们送孩子去医院治疗和其他经济开销方面的票据,他们都无一保留,因此法庭没有支持他们任何的经济赔偿要求,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拿到混蛋一分钱的赔偿!小孩子才六个月大就遭受这样的罪,最后只换来禽兽五个月的牢狱自己一辈子被人指点的结果,这是前世作的什么孽,投胎没长眼?


  如果不是投胎在大陆,而是在西方国外,哪怕就是同属中国版图的台湾,她的命运都会彻底的改变!台湾的性侵害犯罪定义的侵害客体是“他人”,而性侵害行为是指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下列性侵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使之接合之行为,都要按强奸罪定罪,强奸对象是十四岁以下儿童,处七年以上徒刑!而我国大陆,只有男性以生殖器侵入女性生殖器的行为,属于强奸罪规制的范围,其他一律属猥亵!


  国外对幼儿的保护是相当到位的,而我们国内则不然!立法的严重滞后和畸形的宽容,对儿童的影响日益显现,男性被强奸除了受伤能用故意伤害罪起诉外,其他一般都是治安处理,最多就是个猥亵罪罢了!女孩被侵犯,哪怕是这种丧尽天良侵犯六个月女婴的人渣,也最多只能让他坐五年牢,还是在女婴受伤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医鉴定的伤残报告,那他最多也只能按猥亵罪坐三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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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被屏蔽
要重判,还是人吗?如果精神有问题就在家或在医院就好,怎么就出来呢
养孩子的人人自危,法律这么多年没改,早就失去震慑作用了,就在文本上改几个字,就这么难?有空作官样文章,没空没意愿行善积德作点实在的?
养孩子的人人自危,法律这么多年没改,早就失去震慑作用了,就在文本上改几个字,就这么难?有空作官样文章,没空没意愿行善积德作点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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