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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ya3 于 2024-12-29 15:34 编辑
等一下,这已经是故意伤害罪了,居然还没有刑事拘留?而是对丈夫进行教育?

这个老婆找的律师不行啊。。 ...
nmaverick 发表于 2024-12-29 08:08


这不是脑子不转弯啊
如果两人没有婚姻关系,那直接就是公诉故意伤害
因为有这一层关系,所以……甚至都不公诉
虽然很匪夷所思但是现状就是如此
不然怎么会有不婚保平安的说法呢
本帖最后由 nya3 于 2024-12-30 09:00 编辑

回复 11# nmaverick


就是你说的这样,报警的话,基本上轻微伤就和稀泥,并不会因为坚持就立案,投诉也没有结果。
法庭上辩论,对方说不小心,很容易被采纳
而反而来女方打人伤人,那就是女方天生力气小,不是故意的话不会造成这样的伤害。
“不堪忍受杀人”,这个就会判定有预谋。
很多这样的例子了。不过我们这不是判例法,以往这样不代表后续这样,只能希望会越来越进步吧。
说起来以前还看过一个虐待罪,致使家庭成员重伤或者死亡,记得最高也是七年吧。界定也挺严格,还得长期多次施加伤害。

至于以故意伤害提告,这里不见得没有提,但是以故意伤害的伤情鉴定来看,本文中大量失血大概率是轻伤以下(没说受伤部位和是否有后遗症,如果有应该会提,所以说大概率),那七年还是往多算了(是说规定量刑,不是我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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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仔细看了,刑法三百一十三,拒不执行裁定罪,这个最高七年,前面伤人教育了事,哈,看来最多是轻微伤,所以无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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