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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案件当时报道的时候印象很深。
  因为他被判死缓后没几年就被放出来了。我非常不能理解一个杀人碎尸的人怎么能够只被判死缓呢?而且关了几年就被放出来呢?放出来后因为国家要对这些案犯做保护又不会公布这种人的姓名和长相。
  我们根本不知道身边住的邻居是不是强奸杀人抢劫犯不。这些罪犯提前出狱后一般都会搬离到其他地方去。
我听说那些死缓的一般都会被提前放出来。(除了政治犯)因为每个监狱每年都有提前释放的指标。。。。而监狱其实不太愿意关押那些终身监禁之类的罪犯。估计也就10多20多年就会放出去的。(说是不放的话,牢房越来越不够,而且这种案犯多了容易闹事。还有就是国家给监狱的钱也是有限的什么。监狱也要捞钱。有时候会卖那些指标)
  一些流程就是死刑缓2-3年执行。然后变无期,无期再变有期。有期再提前释放。
现在就是不太判死刑了。(广东那个虐杀大学生案就没判死刑,虐杀的女孩整个后脑勺都碎掉了。旁边教室里别人就在上课在厕所虐杀的,虐杀了很久,活活砸死的。那个女孩太老实了,当时女孩把罪犯的刀抢到了手里,但是居然然后的动作是大喊救命!!结果罪犯扯住女孩的头发往墙上,地上砸。大家如果抢到了罪犯的刀,一定要捅出去,至少要在对方腿上或者手上砍几刀,这样就能阻止罪犯的行为并且自己安全逃掉。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没死刑,他一开始时逃跑的,逃跑了几天后才去投案的,结果就判了他自首情节,他哪里自首了?他是家里人打电话给他他都逃跑了几天了才又去的。这也算自首?就像驾车肇事,当场跑掉的那就是逃逸啊!)
   中国自古有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说法。可是看看现在的法律。欠债的不还钱,杀人的也不偿命。所以犯罪分子才越来越猖狂。而且还有恃无恐。一问个个都说特别后悔,真心悔过,让社会给他们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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