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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法院的判決
亞洲的女性在打離婚官司通常都是吃虧的一方
即使是男性先有外遇也是如此
因為法官會優先考慮雙方的經濟來判決孩子的撫養問題
而亞洲女性結婚後常常"男主外,女主內",成為專職主婦
再加上贍養費的判決,亞洲這邊法官不會像歐美一樣強制要求丈夫給予
所以很多女性即使遭受家暴選擇離婚
卻拿不到一分的贍養費
這樣要如何養孩子呢?
蔡小姐的說法就跟那些小三說:"老公外遇,妻子要檢討" 一樣
當然這跟她婚姻幸福工作順遂且活在一個法律對女性相對寬容的社會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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