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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吐槽 复旦177名学生联名写信为投毒案凶手求情 [打印本页]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4-5-7 09:47     标题: 吐槽 复旦177名学生联名写信为投毒案凶手求情

本帖最后由 whdxwd1 于 2014-5-8 20:55 编辑

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今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5日,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作为二中院的上级法院,上海市高院将开庭审理林森浩上诉案。复旦投毒案进入二审程序。
近日,《法制晚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拿到了这封由复旦大学177名同学联合签名的“请求信”,177名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多位律师及专家则表示,“请求信”对二审量刑的影响可能性不大。
上书 177学子为林森浩求“免死”
“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请求信写道,林森浩投毒,导致同学黄洋死亡,其罪严重,后果惨重。林本人必须痛彻心扉地忏悔,如果得以生存,应以一切办法为受害者父母尽孝、赎罪。
“我校老师学生对受害同学黄洋的死,极为难过、极为悲痛、极为同情。”记者看到,在这封177名同学联名的请求信中,此处用了3次“极为”。请求信还显示,全校师生,很多为黄洋的父母捐了款,表达惋惜的同时,“让全社会从中汲取教训,绝对不能再发生此事。”177名同学恳切表示,“我们愿意代黄洋尽孝,尽一切力量帮助他的父母。”
知情人士、上海著名律师严义明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这封“请求信”是由复旦大学一教授发起的,177名学生自愿联合签名后,直接寄往上海市高院。
昨日,《法制晚报》记者联系到了参与“上书”全程的复旦大学同学。一位王姓同学说:“我们签名都是自发的,大家觉得黄洋已经去了,如果林森浩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损失太大了。我们觉得应该呼吁一下,没有别的目的和想法。”
在请求信上签名的一位同学说,“他(林森浩)还没有走向社会,在他为自己的严重罪责承担后果的同时,希望国家、社会、法院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林森浩如果判成死缓,也能达到处罚的目的。
同学 林森浩不是极为凶残的人
记者注意到,这封请求信首先表达了对林森浩行为的愤怒:我们非常愤慨,同声谴责。
师生同窗之情,自古以来是最纯洁珍贵的,投毒置人于死,是极其恶劣的禽兽行为,永远被人唾骂。林森浩应终生忏悔、内疚、自责。因此,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是应有之惩罚。
同时,请求信还列举了林森浩平时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一系列琐事。林森浩的同学介绍,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他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元(他每月的生活费仅200多),是同学中捐款最多的学生之一。林还发表过8篇学术论文,在国际有影响力的学术杂志上也有作品刊登。
此外,据请求信介绍,病人送的红包,林森浩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从始至终都很热心。
他平时节俭、朴素(家里是农民,很累很穷,母亲还患有心脏病)。“因此,我们认为他不是多次杀人、多次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

辩护律师 一审时被害人同学要求判死
昨晚,林森浩二审的辩护律师斯伟江([url=]微博[/url])也接受了《法制晚报》记者的采访。斯伟江向记者表示,在一审的卷宗中,也有受害人黄洋的同学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书面材料。
“一审法院将它放到了卷宗里面,”斯伟江认为,一审时既然将类似材料放到了卷宗里面,表明法院有可能把这些作为量刑考虑因素。
斯伟江说,有复旦的校友请求法院对林判死刑,如果法院一审时没有考虑这些因素,那二审也不会考虑这次校友的联名请求信。


网易上海市手机网友(140.207.*.*)的原贴: 1

我就是这177名复旦学生中的一名,我想说明以下几点:
1.这个行为是我们学生的行为,与学校无关
2.我们当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法学方向的学生,我们受到过良好的法学教育
3.我们的行为只是发出自己的声音,也许你们觉得我们的说法不对,但你们不能侮辱我们,言论自由在宪法给我们的权利
4.我们并不是纵容林森浩的行为,我们也不是不同情黄洋家人。相反,我们严厉谴责林森浩的行为,并且我们也在积极帮助黄洋家人。我们只是觉得死刑太残忍。在文明社会,死刑只针对于手法特别残忍的或者毫无悔改之意的罪犯,如果林森浩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改,我们认为可以给他一次机会,并承担起对黄洋父母的赡养任务
5.我们的行为并没有妨碍中国司法程序,我们只是希望在舆论中发出自己的声音。真正影响中国司法的正是那些没有自己思考、盲目跟风的言论
6.一个国家的进步在于包容不同的声音,我们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
7.就我个人而言,我敢于公布自己的身份和姓名,而不是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畏畏缩缩,不敢出面,只敢背后捅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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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兴趣多说话, 只是想请这177人和教授,喝了毒水, 和黄洋作伴后,再在地下才有资格为凶手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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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学生黄山遇险事件遭质疑 冷漠功利引广泛批评

近日,民警张宁海因搜寻黄山遇险人员不幸牺牲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在质疑18人冷漠做法的同时,也引发了对于如何尊重生命的思考。

冷漠、功利引来广泛批评

12月12日,由复旦大学10名在校生、4名校友与4名校外人员自发组成的“驴友”团在安徽黄山未开发区域登山探险时迷路,发短信救助后家人报警。13日凌晨,他们在黄山警方营救下脱险,但年仅24岁的黄山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民警张宁海却在搜寻归来途中不幸牺牲。

登山的学生被救出后,一位网名“淡淡esse香”的记者发表微博,说“复旦学生冷漠的样子让我心寒”;随即发表的照片也显示,站立在路边等待英雄遗体下山时,学生表情不一,有人双手插在口袋里。

此后,网上不断爆出事件“内情”:复旦登山协会负责人的MSN截屏内容,谈到了“夺权”;复旦校内网一个帖子,谈到学校应做好危机公关和“媒体控制”……

12月17日,在黄山为张宁海举行追悼会的同时,复旦师生也在校内同步撞响校钟。其中,一位被救学生跪拜、许多学生流泪献花的场面令人震动,但也有人质疑这迟来的道歉和敬意,只是被痛骂之后的“作秀”。

复旦黄山门背后冷暖 现场记者:他们有点太冷静


一支由复旦大学生、校友和校外人员组成的18人探险队,在黄山登山探险时迷路报警,在搜寻归来途中,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民警张海宁不幸坠崖牺牲。队员对牺牲民警的冷漠,网上曝出的“复旦媒体公关”等各种言论,让此事件迅速升级,最终演变成了“黄山门”。

本报记者 龙婧 实习生 路琳娜 发自上海

死神来得猝不及防。

12月13日,一支由复旦大学生、校友和校外人员组成的18人探险队,在黄山登山探险时迷路报警,在搜寻归来途中,黄山风景区公安局民警张海宁不幸坠崖牺牲。

张宁海牺牲后,媒体和公众陆续质疑队员对牺牲民警过于冷漠,而随后网上曝出的“复旦媒体公关”等各种言论,让此事件迅速升级,最终演变成了“黄山门”。

复旦学生黄山遇险

在登山队领队侯盼的记忆中,他们大约是凌晨2点听到搜救队的声音。那时,他们已经在翡翠谷被困了7个小时。

这支登山队一共有18人,10名男生,8名女生。7人有10次以上的户外探险经验,7人有1次以上户外活动经验,4人没有经验。他们同样是在复旦BBS上看到信息,报名拼团的。因都曾属复旦登山协会,大部分人彼此认识。

按照计划,他们将穿越黄山东海大峡谷。这是一处没有开发的景区,但对驴友来说,却是一条比较成熟的户外路线。2009年5月,复旦登协曾经组织一支28人的队伍,在有向导的情况下穿越了这个大峡谷。

侯盼说,这次队伍里有参加过那次穿越的队员,他们还带了GPS、等高线地图等装备,队伍里又有测绘地图的专业人员,而以前穿越过的老队员给过他们攻略,这让他们最终决定无向导穿越。

一切都很顺利。虽然到达后(12月11日)当天下午GPS就因落水不得不关机,但他们还是凭借指南针和地图,顺利抵达了计划露营的通天塘营地。侯盼说,12日凌晨,黄山下起了小雨,这让雾变得大了很多,因为分辨不出山形,又没有GPS,队员们在越过一个高地后下到山谷,开始分不清方向。

GPS被重新打开,定位却出现了100米的偏差,队伍开始偏离原定路线。到了下午4点,侯盼跟探路的领队在如何前进路线上发生分歧,而队员在得知今晚走不出大峡谷时,也开始变得焦急,有人提出要报警。

侯盼说,关于报警,队伍里也有人反对,但当探路的队员表示,体力透支且有失温的情况发生后,他最终也投了赞成票。

“这个地方几乎没有信号,时断时续。”登山队队员施承祖回忆,报警是大家一致同意的,当时电话不能打出去,他们一群人轮流往外发短信,都没有回音,而他用手机给自己姨父发出去两条,都被收到了。

施承祖的姨父报了警,上海警方联系了黄山警方。最终,黄山方面出动了一个230人的救援团,开始搜救。

尽管在求救信息里附上了坐标,但队员所处的云谷寺一号地区,由于过于偏僻,加上天黑雨大,到了凌晨2点,才被救援队伍找到。

救援民警坠崖牺牲

队员们开始一个个随着民警走出去,张宁海在旁边打着手电探路。侯盼最后一个离开,他走出不到5分钟,听到后面有人喊“有人掉下去了”。

掉下去的是张宁海,黄山景区一个25岁的民警。当时,他正拿着手电,给往下撤的队员照明,在一个湿滑草地,他脚一滑。在旁边的人,只来得及看见电筒翻滚而出的光线。

有人掉下去的消息,很快传遍了队伍,侯盼说他赶紧冲到前面,这时已经有消防队员拿着绳子下去了。他听到有喊声从下面传来:“是个警察,有警号。”那声音顿了顿:“用手拍他的脸,已经没反应了。”

张宁海掉下去的消息,负责压队的唐清威也知道了,那是他后面的救援人员对讲机里传出的声音:“是警察,人没了。”

“我的脑子嗡了一声。”侯盼说,他叫队伍停下,让队员报数,但河边水声太大,人又太多,他决定让大家退回原来露营的地方,等天亮再走。侯盼说,张宁海掉下去后,他们在原地等了几个小时。天亮了,另一支救援队来了。

唐清威和侯盼证实,他们出山时,队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有人掉下去,但由于当时太乱,张宁海已经牺牲的消息,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

下山途中,登山队遇到了从上海赶来的东方卫视记者冷炜。

在下山之前,冷炜采访了3个人,一个是第一个下来的大一的女孩,另一个则是发出短信的施承祖。接着采访了领队侯盼。“我在前两个刚采访完的时候,就觉得,他们有点……很冷静。”他问侯盼:“为什么队员们看上去好像都很冷静,看上去和他们没什么关系?”侯盼回答:“你说谁?你把他揪出来!”

快出山时,侯盼找到了冷炜,拜托他帮忙给张宁海的家人带一句话,就是他代表他们的团队向张宁海家人表示极大的歉意,愿意为他们做任何事。

登山队员被指冷漠

被救下来的学生,开始被安排洗澡,体检。做体检时,冷炜一直在场,他目睹的画面让他即使在后来所有学生都道歉后,依然耿耿于怀。

“这些学生在体检时,一直都在嘻嘻哈哈,面带笑容。没有一个人提到牺牲的张宁海。”冷炜说,这让他当时就感到不太舒服,体检完吃饭,这时侯盼主动提议大家默哀一分钟。这让冷炜觉得欣慰,他提醒摄像师说,一会要是有他们难过得吃不下饭的(情景)注意拍一下。

但事实让冷炜很失望,没有一个学生表露出难过的表情,还有不少人依然在谈笑风生。同事拍完后,对他说了四个字:“你看你看!”冷炜说,这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他一个人心中,黄山台的女记者陈艳(音)采访完下来第一句话就是:“这些孩子太过分了,一个个嬉皮笑脸的。”

冷炜说,如果学生们不在这个时候做点事情,将来会被骂死。于是他找到侯盼,建议他在张宁海遗体被运出来时,带领队员去接一下。侯盼答应了。冷炜同时证实,学生们在出山后,曾对校方和管委会表示,想对张宁海家里做点事。但是管委会和校方以“现在不合适”拒绝了这个要求。
作者: notgentalman    时间: 2014-5-7 09:52

我觉得有资格为凶手求情的只有受害者的亲人
其他人还是不要说什么比较好
如果真的同情这个人,还是帮着找出证据证明他不是凶手更好,总觉得这件事怪怪的,动机不够充分
作者: lookingformay    时间: 2014-5-7 09:53

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这些人的亲人被杀看他们还求不求情。
作者: zhoujin    时间: 2014-5-7 09:55

我能理解这些人

他们在感谢这个凶手的不杀之恩= =
作者: joyshn    时间: 2014-5-7 09:56

我觉得只有受害者本人有资格为凶手求情,受害者的亲人也没有这个权利。
作者: 爱金宝宝    时间: 2014-5-7 10:01

“我没兴趣多说话, 只是想请这177人和教授,喝了毒水, 和黄洋作伴后,再在地下才有资格为凶手求情”
完全赞同,这177个傻X连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还腆着脸要求什么包容不同的声音,你丫死后再去阴间包容吧。
作者: sain68    时间: 2014-5-7 10:11

拿别人受到的伤害来当圣母,恶心死了
作者: 阅读读    时间: 2014-5-7 10:14

怀疑这个人有精神缺陷。中国还达不到能够养着杀人凶手的收入水准,连美国也还没有废除死刑
作者: 紫衣女神捕    时间: 2014-5-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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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4-5-7 10:23

回复 8# 阅读读


    有缺陷的是178个法学专业的 啊, 怪不得会有为药八刀求情的教授,云南强奸杀害少女以及摔死年幼的弟弟 却不判死刑的法官, 一个畸形体系出来的,他们的逻辑是,美国会投诉人权的
作者: 清风不识字    时间: 2014-5-7 10:26

所以圣母到把杀人凶手做为同情对象的,都是先天小脑发育不全的。或者他们是以另一种方式表示自己也很想把比自己强的竞争对手干掉,只是不够胆以身试法,内心深处却默默点赞,表现出来的就是极力为凶手开脱,不希望他以命抵命。
作者: 阳光111    时间: 2014-5-7 10:31

他们有什么资格去求情,想没想过死者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拿别人一辈子的痛当人情,这是他们家没有人被杀,如果这178人是当事人家属有这圣母心态吗,真恶心
作者: 阿萨德飞    时间: 2014-5-7 10:33

嘛……这凶手挺恶心的,特别是辩称是愚人节玩笑这种话,但是我个人不太赞成死刑……
作者: nmaverick    时间: 2014-5-7 10:33

我觉得一个社会应该允许不同的声音,否则很容易形成独裁。
而且这些同学只是说不要马上死刑,判个死缓什么的,要求减刑的力度不大。
目前中国马上判死刑的案例也不是特别多。
重点在于这个凶手他对社会的危害性。我觉得他的心理不太健康,如果放到社会上有不稳定的因素,可能会有其他人遭受毒手,所以我也赞成死刑。
这些同学可能是不赞成死刑的那种人。
作者: 晓筑    时间: 2014-5-7 10:34

因为死的不是他们,所以他们才会有同情心,才会想着已经死了一个,不能再死一个浪费了,还想着让杀人凶手养着被害人父母,这是怎么样的逻辑怎么样的脑残才能想出来的啊?有没有想过被害人父母能不能接受?
作者: 鱼的微笑    时间: 2014-5-7 10:40

好像成龙代表香港人原谅菲律宾一样,你有这个资格吗?中国法律将来有这样的人堪忧~
作者: 夜千夏    时间: 2014-5-7 10:42

只能说他们这么做的时候考虑过被害人家属的感受吗,他们凭什么保证凶手能够改过自新并照料黄洋父母?
学校投毒事件这也不是第一例!
作者: bluesky2003us    时间: 2014-5-7 10:43

"有没有想过被害人父母能不能接受" - 每天面对杀害自己孩子的凶手,这算什么方式的“补偿?" or 尽孝
作者: ankana    时间: 2014-5-7 10:57

本帖最后由 ankana 于 2014-5-7 22:13 编辑

不是说凶手家里广东生意人吗,被杀的才是农村的学费都有自己打工。我反正觉得钱又发挥作用。这些求情的人有人想被杀死的同学和家庭多可怜无辜。居然给凶手求情.他们愿意和这个凶手一起住吗,他们敢喝这凶手给的水吗?凶手有什么可怜的?因为看别人不爽,杀人就可怜了,那这个世界上,谁都比凶手可怜
真可怜的是被害人,和被害人辛苦一把屎一把尿养大了孩子,孩子也有出息了,,最后却被同寝室同学谋杀年老体弱的父母,被害同学父母一辈子20多年的辛苦和钱物感情付出都被毁了。  我就希望这些求情的以后自己孩子也遇到凶手儿子这样的同学.    尝尝被害人家庭的痛苦以后再发表意见吧
作者: judiasmith    时间: 2014-5-7 11:10

对于其中希望不要执行死刑的理由是要其承担受害者的父母照顾的责任,我只想说宁可拿社会的钱去养受害者的父母也不想浪费在杀人者的身上,尤其不是冤枉或者是情有可原的杀人者身上。还有楼上有亲们提到可以117人每人每月提供100块的想法,我觉得可行,真的这么同情为什么不自己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受害者家属呢?不过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说说不要钱的话,显示自己多么的高大上,与西方''先进文化‘’多么接轨。难不成我们传统的司法理念有那么落后,要处处否定么,本来就存在很多脑残法官还要误导法官,也是变相的挟民意来威胁司法公正。
作者: provel    时间: 2014-5-7 11:17

本帖最后由 provel 于 2014-5-7 11:19 编辑

真是莫名其妙,杀人凶手有人求情
被残害的无辜死者,谁为其伸冤?
某些人,总是很善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毕竟死掉的不是自家家人,所以才能这么轻描淡写的表达对凶手的同情吧。
作者: 小道具    时间: 2014-5-7 11:20

凶手应该成年了吧,那该杀就杀了吧,这有啥好研究讨论的,否则要法律来干什么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4-5-7 11:21

这让我想起来尔雅的《血夜异闻录》里面的一段了
他们给凶手求情,谁又能为死者说话呢?这就是强者逻辑
作者: 蓦然回首99    时间: 2014-5-7 11:32

因为死的不是他们,所以他们才会有同情心,才会想着已经死了一个,不能再死一个浪费了,还想着让杀人凶手养 ...
晓筑 发表于 2014-5-7 10:34


我的老家20几年前发生过一起杀人案,大年初一下午,在影剧院大厅,仅仅因为双方迎面走过时,被害人无意间碰了凶手的胳膊,凶手就伙同自己弟弟及朋友围殴被害人,后又掏出美工刀捅破被害人心脏,当场死了。
被害人才20岁,农民子弟。那个凶手家属于领导家庭,兄弟俩是我们当地的一霸,没人敢惹。
因为这件案子太轰动了,大年初一在最热闹的场所众目睽睽之下杀人,他家也没法庇护了。
后来他家找到被害人家里,想让被害人父母出面求情,不判他儿子死刑。也是这么劝人家的:只要不判他儿子死刑,以后自己(凶手)把二老当亲生父母供养,给他们当儿子。被害人父母断然拒绝,坚决要求杀人偿命。
那时我还小,听到凶手要给人家父母当儿子都觉得荒唐。
作者: 熊熊456    时间: 2014-5-7 11:39

复旦的教授牵头一百多个学生签名能代表复旦么。他们为了所谓的同情心,还不是自觉高人一等,故意杀人不判死刑,那要法律干什么,那以后大家都杀人,都愿意承担赡养就没事了么?难道因为是复旦的学生,捐过点钱,写过优秀论文就可以免除死亡了?照他们要求,他还要赡养死者父母,服刑怎么赚钱呢?所以还是不服刑,放出去工作吧?是吧!?复旦培养出这么一百多沽名钓誉或者说是恬不知耻的学生,当届校长什么的应该注意了吧?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4-5-7 11:43

真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逝者已逝,现在有资格原来凶手,为凶手求情的只有被害人的家人
他的家人会愿意天天看到这个害死自己儿子的凶手逍遥法外吗?会愿意接受他的赡养吗?想想会在最让人没有防备的宿舍饮用水里面投毒,事后还假装关心被害人,这样的人心理正常吗?还有人敢冒险和他一起共处一室,共饮一水吗?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5-7 11:49

中国的很多判刑是典型的同情活着的人,而认为死去的人没有活着的人有"意义“
  观点无非是:已经死了一个啦,还是不要再死一个吧。
  或者是:让那个人活着吧,可以赎罪BLABLA。。。

  除非让死去的人复活,否则生命的消失怎么可能赎?金钱?时间?就可以变相赎回来?

  那一个人花一定的钱和一定的时间,是不是就可以让另一个人死去?

  生命变成一种可以衡量的东西?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5-7 11:50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我们甚至连这种公平也不能拥有了?
作者: 苹果梨子都爱    时间: 2014-5-7 11:53

本帖最后由 苹果梨子都爱 于 2014-5-9 09:05 编辑

2333333333333333(纯粹嘲讽脸),呵呵……
作者: 思绪飘飘    时间: 2014-5-7 12:17

按这些人的逻辑,所有的杀人凶手都不该判死刑,死掉的人,你死就死了,反正死了也不能再活过来。
谁也没有权利去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这些人怎么可以这样漠视一条生命曾经鲜活的存在和无辜的被剥夺?
“因此,我们认为他不是多次杀人、多次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杀一个人不算什么,让他活着,再多杀几个?最后再鉴定原来此人是凶残的?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4-5-7 12:26

我认为死缓并且终身监禁比死刑更痛苦。那么漫长的岁月在悔恨与麻木中度过,尤其对于聪明人来说,那种痛苦可以说生不如死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4-5-7 12:32

我奇怪的是,就算不判死刑,就算不考虑受害者的心情,那也应该是终生监禁啊,那凶手怎么去赡养受害者的父母,难不成在监狱里也能赚钱??好像美剧中就有杀人犯写书出版的故事,中国也有吗??
作者: 思绪飘飘    时间: 2014-5-7 12:46

回复 31# 银花123

死缓可以慢慢减刑的,甚至有可能只有十几年就出来。死缓了可运作的空间很大。
作者: 吉桔    时间: 2014-5-7 13:15

我觉得等到求情的人中年或老年的时候,自己的孩子被同学杀了。。。他们还能这么“善良”。。我只能说,对现在求情的事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呵呵
作者: xuanyuanronger    时间: 2014-5-7 13:15

你们让杀人凶手不立即接受死刑你们想过受害者父母的感受没有,如果他们家也有这么一位受到同学毒害的亲人以及朋友,他们全部亲人还能宽容凶手,甚至允许凶手不接受法律的制裁,只为让凶手活下来每月赡养受害者父母,甚至父母还能心安理得的接受,那么本人无话可说
作者: dreamr    时间: 2014-5-7 14:31

177复旦学子读书都读疯了,他们有没想过如果那想法成立,以后死者父母每次接受凶手的赡养钱,就会一次又一次地想起自己无辜死去的儿子,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地受着精神折磨。时间久了,不是感觉自己在接受施舍(看,要不是那杀子凶手养我们我们都会饿死),就是羞愧于自己的无能在拿卖儿子的钱。

那么死者父母慢慢地变成了乞丐似的,但是我想,就算死者父母真成了乞丐,他们也宁愿乞讨到普通人哪儿,也不愿面对自家儿子死了凶手却光鲜地活着这情形,更遑论向他伸手。

如果177人都那么善良善心,又自诩法律人,还不如成立一个基金赡养死者父母呢。出钱出力力所能及地帮助受害者,而不是为凶手求情。
作者: qq973    时间: 2014-5-7 15:41

这些人有求情的自由,法院也有维持原判的权利
作者: 无奈    时间: 2014-5-7 15:52

这世道也不知怎么了,哎
作者: seu    时间: 2014-5-7 16:55

没必要这这冷嘲热讽的吧,死刑这种极刑在很多人心中永远都不应该试用在同类身上,这是他们的认知,可能牵扯到对方的宗教信仰,对法理精神的理解,对人性的理解等等复杂的精神活动的综合,没必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骂人家圣母,站着说话不腰疼吧……

戾气不要那么重。
作者: alicelan    时间: 2014-5-7 18:39

一直在说法治社会,可是总有人觉得自己可以破例,依仗他爹,他的背景,社会的同情?我想说,复旦在刷存在感吗?毒品这么容易拿到,难道不是管理的失误吗?
减刑的理由是要赡养被害人父母,这是一个驳论,即使不是死刑,按照故意杀人情节,表现再好,至少也是几十年的刑期,在牢里赡养吗?刑满后,他们还在吗?
作者: baodidi    时间: 2014-5-7 19:07

怎么现在的学生连点正常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
作者: 文火慢炖    时间: 2014-5-7 19:14

这几天有两句话挺火,大意是:

针没扎在你身上,你凭什么说不疼?!
某些争执源于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作者: 438552721    时间: 2014-5-7 20: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lyturf    时间: 2014-5-7 20:34

没一条理由站的住脚。
生死最大,人都杀了,再怎么悔恨也得赔命!
没走入社会就可以减刑?以后杀人犯都要努力学霸一辈子了。
其他各种好就可以消减杀人罪?有人外面各种好,回家就打老人的不犯罪?
你们愿意代黄洋尽孝,你们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你们想代就代,问过人家了吗?说不定人家老人看到你们就恶心。
还都是大学生呢,怎么想的?一点逻辑都没有。偷着看QY小说了吧!
作者: xihuan    时间: 2014-5-7 20:58

被毒死的又不是你们自己或者你们的亲人,犯罪嫌疑人因为不是穷凶极恶的人所以就应该得到重新做人的机会,那被害人黄洋呢,他是穷凶极恶的人吗?谁来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呢?
写这封信的这177个人中,如果有学法律的,那他就不配学法律
作者: lea    时间: 2014-5-7 21:07

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177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5-7 22:14

除死无大事,谁不知道呢?凶手在投毒的时候,可想过这点?千万别说他不想黄洋死这种话,这是对医学院研究生智慧的侮辱。投毒的后果,没人比专业人士知道更多。
因为生活琐事就能让同学去死,这种人让法律如何去宽容?若有一天他出来了,披着投毒杀人犯的外衣出狱了,遭遇冷眼排斥只多不少,那时候他又如何面对?

该讲法律的时候,有人喜欢讲人情,美其名曰对生命的尊重,能不能别这么伪善。
若真要讲人情,那就先看看受害者黄洋。若当初黄洋不清洗饮水机,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死。。。
“2010年复旦大学的一个奖助仪式上,黄洋曾作为学生代表发言。‘我来自四川一个小县城,父母双双下岗,母亲还体弱多病,家里欠下了大笔钱。在学医这条道路上,我不是没有过犹豫。就在保研的那段时间里,我其实有些挣扎。想到家里的情况,又想到学医这条道路如此漫长,我动过放弃直研、出去工作的念头。最后,是老师、家人和朋友的鼓励以及自己的那一份坚持,让我决定继续在医学这条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本科五年里,黄洋参加了两次支教,大一暑假去安徽颍上,毕业之际参加青年公益组织“圆梦墨脱”赴西藏墨脱支教。本科毕业后,他直研进入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耳鼻喉科学习。

2013年4月1日前后,黄洋在寝室使用饮水机喝水时,感觉水的味道不对,还特意将饮水机中的水倒掉,并对机器和水桶进行了清洗。”

一位优秀的学子,热心而朝气蓬勃,就这么去了。他的冤屈如何解?在他父母眼中,谁能替代自己唯一的儿子?说原谅的人,扪心自问,若是事情发生在自己头上,父母们恨不恨凶手?想不想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 ankana    时间: 2014-5-7 22:17

我觉得减刑的理由根本不存在,就算要赡养被害人父母,也不用着减刑,被害人父母完全可以申请民事赔偿,本来刑事和民事赔偿就都要有的,不是吗?
你傻了人家儿子,偿命,还有补偿人家经济损失的

美国著名案例,就是刑事没责任了,民事也是要补偿哪些受害人的
作者: Ellaa    时间: 2014-5-7 22:31

我靠。叫杀了儿子的凶手养老。
天天被补刀阿
凶残一定程度
如果有心
你们每人轮流一天关爱 一年才2天
作者: kscommon    时间: 2014-5-7 22:41

没有伤害到他们的自身利益当然能轻飘飘地做出这种脑残事说出这种脑残话,相信死者父母宁愿饿死也不愿被杀了儿子的凶手养老!因小事杀人,这次是1人,假如有重大利害冲突,相信他做出更大的伤害,到时说不定就不是1个家庭受害了。君不见,暴光的校园投毒不是这一起,只是这起有获取毒物便利条件故死人了,影响较大。如出此先例,以后校园投毒之类有的发生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作者: chanabby    时间: 2014-5-7 22:49

不是不允许不同的声音,但这些人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作者: 花开花落2012    时间: 2014-5-7 22:50

我不赞成死刑,但死刑应该被上百年的刑期替代(不得保外就医),只有,这样的法律才有威慑力。现在,有好多人,都有杀一个和杀n个一样的想法,杀多核算的想法,当自己不想活命时,就大开杀戒。具体,到复旦案,很想知道,如果林某的亲人知道他有上百年的刑期是否会松口气,并一直供养监狱中他。林某自己是否会,去下毒,是否会称愚人节玩笑。177人是否会跳出来签字,要求林某出来供养被害人双亲。
林某,作为学医的学生,去投毒,本身就比其他人投毒更加不可原谅,177人作为所谓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书是白读了,受教育是为了与众不同的理解生命和所谓的尊重生命吗?重新学习下吧,要不又出177个祸害啊
作者: 千影书    时间: 2014-5-7 22:55

这177个人如果遇到被投毒,死翘翘后,他们的父母家人,亲朋好友会不会也联名为凶手求情,毕竟你“都已经死了,再死一个不是损失太大了”吗?
作者: dh22845    时间: 2014-5-7 23:10

同上。只有受害者的父母才有资格说原谅。就是原谅了又怎么样,杀人者难道不应该偿命吗?
按照他们的逻辑,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杀人了被判死刑就是浪费国家投入的资源了?那还要法律干嘛??!!!
中国最古老的一条律法就是杀人偿命!
作者: zhoujin    时间: 2014-5-7 23:10

轰动一时的复旦投毒案出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在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这177名学子中,65人来自法学院,35人来自医学院,另外77人来自其他学院。很显然,受害者父亲无法接受请求信内容。


作者: dh22845    时间: 2014-5-7 23:11

如果有人伤害了我的孩子,我宁可孤独终老也要扑上去把凶手的肉都咬下来。。。
作者: 夜羽小晓    时间: 2014-5-8 00:45

本来是想骂的,因为我要被人害死了,我肯定是希望能以命抵命的,再大的理由也不是害人性命的理由,再宽大的胸怀也不能原谅一个杀人犯……

只是,他们都是法学院的,跟我们普通人的思维不同吧……所以也没啥好骂的。死刑上太残忍了……

可是想想被这些杀人犯杀掉的,难道不可怜吗?这些人都可以残忍地对同类下手了,还怕什么残忍呢……
作者: 王水    时间: 2014-5-8 01:20

不要拿国家说事,我记得之前美国有个美女凶手,杀了她同学,还让人强暴了同学,很残忍,也不是多惊艳,反正就是长得不错罢了,结果一群抽风的觉得妹子这么漂亮,加上她家有点钱,舆论编排下,那群人也求情让法官不要判死刑,神逻辑,还有就昆明爆炸案那个,居然有人觉得砍人的那女可怜?!!所以说脑残哪都有,不分国界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5-8 01:46

回复 31# 银花123

有个特大杀人案。就是杀了10几个男孩子的案件。好像丫丫里找的到这个帖子。
那个人一家都是杀人犯,而且这个罪犯一开始杀了一个人,然后被判死刑,然后改成死缓,最后才坐了10年牢就放出来了,放出来后陆续杀了10几个路过的路人。好像还把人肉拿出去卖了。
中国的死缓是可以变无期,然后无期变有期,有期变提前释放的。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5-8 02:01

这应该是律师给犯罪家庭出的主意,用一定人数的上书来似乎代表大众的意见。打的口号还要带上复旦2字。给人的感觉就像复旦的学生被代表了一样。
  想把死刑给弄成死缓。只要能死缓了,然后和受害者家庭在庭外再达成意见统一。比如赔偿多少数额的钱。。。等等BLABLABAL。最后由受害者家庭和罪犯家庭同时上交法庭减轻刑罚的阐情书。是想让罪犯变成无期吧。因为无期变有期还不难。
  不可能莫名其妙100多个人就联合起来的。估计是罪犯家庭一个一个去拜访老师或者同学了。用自己悲哀的姿态想去影响别人。
  别人一看,哎呀,老头老太岁数那么大了,也很可怜啊。
  或者是利益诱惑下,做出的姿态。

  每个死刑犯都会说:他是真心悔过。
  是的,确实真心悔过,但是悔过的是怎么犯罪没有周密,怎么会被发现了,原来那个转角有摄像头。
作者: iieyedan    时间: 2014-5-8 03:17

中国绝对不能废除死刑,现在的人越来越穷凶极恶了,如果没有死刑,那些犯罪的人会更嚣张,还有上述的177人,可以说为三观不正?还是其他的什么形容词,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作者: 7culture    时间: 2014-5-8 03:31

我只想说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的话,死缓两年结束后没有啥问题会转成无期徒刑,且无期徒刑间表现良好的话又会减刑~这就是杀人不偿命,过个十几年又被放出来~
而且,最最最不靠谱的就是复旦的童鞋们,其中一个不应该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竟然是杀人犯能够照顾死者的父母,呵呵,不说死者的父母天天看到杀死自己儿子的心里怎么想,就说杀人犯关了十多年,如何再就业养自己和死者的父母都是问题嘞,即使复旦出生,医院公司啥的也看简历的对吧,杀死同窗的罪犯,有几家有勇气收他嘞,谈何给人养老这条理由嘞~复旦学子这么多年书都白读了╮(╯▽╰)╭
作者: babyfish2000    时间: 2014-5-8 03:42

这些联名的学生应该先回家问问各自的父母亲:如果您的儿女被人害了性命,可不可以大度地原谅凶手,接受让凶手代替儿女来尽孝,如果这些人的父母亲都表示同意,呵呵……富有爱心的为杀人犯求情的才子们,乃们可以放心滴去啦!
作者: 嫣茹梦    时间: 2014-5-8 05:05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话是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的,这次一个高材生刻意投毒可以求情,下次哪个随便哪方面突出的杀个人是不是也可以求情,人家还可以造福很多人来赎罪嘛
往极端了说,即使真的判他不死了,这事情闹那么大,这位林同学以后在社会上怎么和人接触,没结仇的都能随便投投毒,真得罪他了不知道死成什么样,为了社会也为了他自己,这个请愿书还真是多余
作者: xtinhzm    时间: 2014-5-8 05:37

本帖最后由 xtinhzm 于 2014-5-8 05:43 编辑

一念之差所造成的结果是两个家庭抹不去的悲痛与世人眼中的难以置信,说真的,我真的无法想象到一个从小就被贫困所扰,好不容易就要有一份体面的工作的人,会做出这样的傻事,虽然证据摆在眼前,但是,会不会,这个案子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隐情,我有种直觉,黄洋的离开,恐怕不是林森浩一个人的事情,最关键的,他的N-二甲基亚硝胺是哪里来的,而且,他有太多的时间去把自己的尾巴收拾干净,情商不好轻易评估,但是一个能保送上复旦的人的智商,怎么也不至于那么差吧
作者: wududu    时间: 2014-5-8 05:46

这就是复旦的素质!?
作者: 864772663    时间: 2014-5-8 06:11

啧啧,这就是所谓名校的学生吗。有想过被害人父母吗。
作者: monetmm    时间: 2014-5-8 08:52

一念之差所造成的结果是两个家庭抹不去的悲痛与世人眼中的难以置信,说真的,我真的无法想象到一个从小就被 ...
xtinhzm 发表于 2014-5-8 05:37



    这种一念之差应该不是以害人性命为最终目的的,他大概想让自己的同学从此一生忍受肝脏痛苦,却暂时没有生命危险,这样他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医院水平太差,连续好多天诊断不出什么病因,于是他急了,自己发了一个匿名短信提供线索,可那时太晚了,人救不回来了。所以,我觉得以他的智商,这种明晃晃能被人抓住把柄的杀人方式不太可能,说他是故意杀人,也不至于这么蠢吧,故意伤人致死比较有可能,总之也是不怀好意就是了。
作者: tanfang226    时间: 2014-5-8 09:15

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被害人的至亲,凭什么原谅?
作者: Quietly呓语    时间: 2014-5-8 09:20

我只想问,是不是那个被害者人品很差,被杀死了,大家还为凶手求情,是不是当时有人还高呼大快人心了

ps确实有些学历高的人会莫名的幼稚的可笑,自视甚高,他们的逻辑总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记得有一次思修课,一个案例说一大学生为了救一溺水老农,自己死了。我有很多同学认为大学生的社会价值比那农民老头高多了,不应该救。
首先,我认为在无法保证自己生命的情况下救人是不明智的,就像国外不鼓励见义勇为一样。但是这个意思不是要权衡生命的价值。难道,水里的是一个哈佛高材生,我就要舍了命的去救他?还是说如果你姥姥神马的掉河里了,因为社会价值低,所以你就不要去救了?
真的太可笑了。谁给他们的权利去称量生命的价值?
作者: donmi    时间: 2014-5-8 11:16

法律必须公平公正,不应被小部分“民意”所挟持。
建议公布这177名学生及教授名单,以后绝对要小心这些未来的“法学人才”。
我都想给复旦大学寄实名投诉信,要求这177人及那名发起教授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郑重道歉。

PS 自从知道闾丘露薇等人毕业于复旦,近来对复旦的观感就越来越差,现在又出了这档事,目前开始严重质疑复旦的选材体系和教育教学水平。谁知这177人不是下一批闾丘露薇呢?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4-5-8 13:04

本来以为终身监禁对于凶手来说更残忍,结果中国的法律……
那些所谓的法学生肯定知道这些规定,难怪要凶手以后赡养受害者的父母。这些人都是脑残吗,这样的人放出来,不是让他更无法无天的大开杀戒吗,他杀人分分钟啊,一点点药,不要太轻松啊亲,比暴力杀人犯还恐怖啊。
作者: ttxxxx    时间: 2014-5-8 13:06

“我校老师学生对受害同学黄洋的死“,简单来看,就是我校师生对死,
不是对害死人的这种行为,表示三个极为。

还是希望司法予以公正判决吧。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4-5-8 14: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nita_zm    时间: 2014-5-8 22:02

中国的教育问题从小学到大学啊~
作者: xtinhzm    时间: 2014-5-12 04:44

回复 68# monetmm


    可能吧,如果真像他自己所说,是愚人节的玩笑,那可就真是损人不利己了,不管怎样都不应该拿生命来开玩笑,有些事情,一旦走错了,那不是后悔两个字就能形容的,初初看到这事儿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有人把小说里的故事搬到现实生活中起哄呢。

就像一开始说的,这件事最受伤害的就是两个家庭,一个家失去了儿子,另外一个家则是儿子名声全都赔进去了。

然而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说真的,我是真的有点不能理解法学系的学生为什么要往这件事情里面参一脚,学法律的,应该比我们更清楚法律的公正严明啊,又不像人家孝子是真活不下去想要让瘫痪的母亲得到解脱而且自己也跟着想自杀,可就是那样,人家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呢。

个人表示仍旧不理解,总觉得里面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儿,我还真不信一个没背景的从表面资料看也没啥高超的交际能力的学生有那么大的能量让一群高材生给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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