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夫妻结婚3天便分居离婚 女方被判返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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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肚子饿了
时间:
2012-12-9 01:45
标题:
夫妻结婚3天便分居离婚 女方被判返彩礼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马女士结婚3日便离家与丈夫曹先生分居,起诉离婚。曹先生同意离婚但反诉要求马女士返还彩礼。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双方各自的诉求。
马女士诉称,她与曹先生经人介绍相识3个月后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3天,她发现双方脾气不相投,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便开始分居。为解除精神痛苦,她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
曹先生同意离婚,但称婚前他给女方两万元彩礼钱,反诉要求马女士返还。对此,马女士不同意,辩称彩礼钱用来买了衣服,已经花完了。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对于离婚均表示同意。因双方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按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院一审判决马女士与曹先生离婚,马女士返还曹先生彩礼两万元。
http://news.qq.com/a/20121208/0000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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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普及贴。
作者:
zhilinghoney
时间:
2012-12-9 02:07
这不是搞笑吗,闪婚闪离,而且就共同生活了3天,那之前3个月的认识是干什么去了
简直无聊
作者:
芳草蔷薇
时间:
2012-12-9 02:42
婚姻太儿戏了。
作者:
zisecity
时间:
2012-12-9 09:51
3天就离婚,还不想还人家彩礼,不是专业骗彩礼钱的吧?
作者:
湖光山色
时间:
2012-12-9 11:46
如果财礼是20万,偶就不说什么了
才2万就要打官司,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女的也有毛病,之前干啥去了
被人白睡了
作者:
等爱的狐狸
时间:
2012-12-9 12:50
不是说:"婚后共同生活3天"吗
怎么又是“按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是怎么算呢
作者:
可心
时间:
2012-12-9 13:07
应该要还给人家彩礼钱啊,自己把婚姻当儿戏,凭什么人家为你买单?不告她骗婚都算好的了.别说什么被白睡了,很难听呢,又不是出来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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