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留美学生强奸女房客 父母欲买通被害人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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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qzm733
时间:
2012-4-15 22:49
标题:
中国留美学生强奸女房客 父母欲买通被害人翻供
中国俗语称“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有时父母对儿女的护犊之情可能超越法律的界限。美国爱荷华州21岁中国留学生唐某(音译)因涉嫌强奸女生被捕。他的父母闻讯赶到美国后,试图贿赂受害女生,让其更改口供。目前,爱荷华州警方已对唐鹏及其父母均提起起诉。
据美国“爱荷华城市”4月14日报道称,两周前,21岁的唐某以租屋看房为借口,进入被害女子家中,趁机绑架并强奸被害人。在强奸过程中,他还威胁被害人“你最好听话,我身上有刀”。而事后,他还将拍下了被害人的裸照,并威胁其不得报警。目前,唐某已被控一级绑架及罪刑稍轻的性虐待,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终生监禁。
唐某强奸案在爱荷华州引发了巨大震动,而4月5日赶赴美国的唐某父母则将这一案件火上浇油。而据爱荷华市警察犯罪起诉书称,唐某的父母——49岁的李某(音译)与57岁的父母唐某(音译)于4月5日赶到爱荷华州,住在唐某位于爱荷华市东大学街的公寓内。在此期间,唐某父母对人宣称,他们会找到指控儿子强奸的女子,并“劝说”其改变口供以获得一些报酬。一位朋友把唐父唐母的话转告了这名女子,她随即通知了警方。
据美国法律规定,贿赂证人或陪审团成员是一种重大过错
作者:
aoyi
时间:
2012-4-15 22:59
你以为是在中国啊,小样,知道厉害了吧
作者:
wingyanjessica
时间:
2012-4-15 23:14
就是呀,你以为是在中国啊,碰到壁了吧
作者:
xifeng111333
时间:
2012-4-15 23:27
中国和美国真的是不一样,不是你有权有势,就可以一手遮天,最好判他们儿子一个终身监禁,人渣,败类,哼
作者:
曹尘烟
时间:
2012-4-15 23:55
这种无法无天的人他父母也敢放他出国?
作者:
程文静cheng
时间:
2012-4-15 23:58
进监狱被别人强奸。。。。
作者:
veronicang
时间:
2012-4-16 00:19
楼上滴话让我脑补了不少监狱文……
作者:
Juedoy
时间:
2012-4-16 01:14
自以为是的Chinese~
作者:
vanessa9
时间:
2012-4-16 02:33
这就是把国内情况套用到国外的後果
作者:
许四四
时间:
2012-4-16 03:15
如果国内也有这样的待遇就好了。。可惜。。
作者:
晓筑
时间:
2012-4-16 04:00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美国的法律有时候还是挺让人放心的
作者:
huizhihuiyi
时间:
2012-4-16 04:07
有时候觉得美国法律太苛刻 有时候又觉得,太好了。
不过去贿赂的那对父母好白痴
作者:
zhang20082100
时间:
2012-4-16 04:28
啊,就法律这点来说,美国确实是要比中国好多了……
中国女性要是碰上这种事,多半是被胁迫打落牙齿吞下等杯具收场,哪有像美国女孩这么勇敢不畏保障自己权益的?
于是,还是好希望中国的政治不要老是讲一堆的人情味,用钱权来扭曲法律的正直和尊严。
作者:
sima
时间:
2012-4-16 07:28
“只要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问题”,师太如是说。
国人将其发扬光大为“钱能解决一切问题”,
更高级一点的进化成“我爸是李刚”,
只有当这些观点不再是主流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强大起来。
吾拭目以待。
作者:
natyau
时间:
2012-4-16 07:33
這種人真的無賴,活該要加重刑罰
作者:
amin_51
时间:
2012-4-16 07:38
这种人就是要严惩,让知道什么是法律的尊严。
作者:
kathyenroute
时间:
2012-4-16 15:04
要是能把美国这种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搬到天朝就好了
作者:
shuiyuean
时间:
2012-4-1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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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veronicang
我也想到了。。。
看来我有些不太正常了。。。
作者:
正一
时间:
2012-4-18 19:08
法盲啊,钱不是能解决一切的万能法宝
作者:
sturmgeist
时间:
2012-4-19 03:11
话说,我刚刚在别的版看到这个帖子,而且后面还有后续啊
这家伙不在自己地盘也这么嚣张,活该
作者:
早寒寒天
时间:
2012-7-3 12:01
肯定又是一个高干子女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ftp.yayabay.com/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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