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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提醒节后找工作,需警惕哪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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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2-1-31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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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提醒节后找工作,需警惕哪些陷阱
农民工陆续返城,法律人士提醒
春节刚过,又有大批农民工开始进入各大城市,带着新的期待,寻找致富门路。
与此相关的陷阱、骗局也开始增多。如一些人通过黑中介、假信息等方式,大肆坑蒙拐骗;也有一些单位故意不签劳动合同,为日后拖欠工资、侵害权益埋下伏笔。
返城务工人员在找工作中需要警惕哪些陷阱?面对五花八门的招工信息,应该如何树立维权意识,识穿骗局?
近日,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借由具体案例的分析,为进城务工人员防范骗局、依法维权支招。
警惕黑中介 专骗中介费
【案例】小王一直想出国打工,于2010年2月与北京某中介公司签订出国劳务合同,并交纳中介服务费3万元。但直到2011年6月,该中介公司也未能安排小王出国务工,小王遂要求中介公司退款,中介公司以正在为其办理出国事宜拒不退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中介公司未取得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与小王签订的出国务工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依法判令中介公司退还小王中介费3万元。
【点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卢涛提醒,在通过中介公司找工作时,一定要选择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的正规中介公司。对于提供出国务工服务的中介,不但要看其营业执照,更重要的是要看是否有主管机关批准的资格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同时,一定要和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并索要费用收取的发票,在合同中对期望的工作地点、工作性质、收入条件等做出明确约定,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轻松致富 常是陷阱
【案例】老张从电视上看到一则养蝎致富的广告,厂家一再宣称是“低投入、高回报、见效快”,承诺百分之百回收,老张遂从村里的亲友处借了2万元购买了厂家的所谓种蝎。好容易蝎子养大了,却发现厂家早已人去楼空。到工商局一查,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这家公司的注册信息。”
【点评】据调查,虚假致富信息主要有这样几类:
一是养殖类。以厂家名义许诺提供种植、养殖技术培训,高价回收产品,诱骗群众购买所谓良种、幼崽、种苗;二是加工类。虚拟某种市场前景看好的产品,承诺产品包销,款到后逃之夭夭,或以产品不达标为由拒绝回收;三是融资存款类。以要搞大工程、大项目等为由,进行融资、吸纳“存款”,承诺支付远超银行贷款利率数倍的所谓“返利”、“分红”,最终卷钱而逃;四是传销类。以业务培训为名,对应聘者进行洗脑式授课,实际是搞非法传销。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寻找致富信息应通过正规渠道,比如通过由政府主导的一些惠农致富项目科学致富。不要抱有可以不劳而获、轻松致富的“速成”心理。“如果一旦被骗,应及时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卢涛强调。
口说无凭 维权无据
【案例】2011年3月,老李在北京找到一份保洁员的工作,老板口头承诺月工资1200元,但“每个月只发1000元,剩下的200元到年底一次性发放”。老板给出的理由是想让老李长期干,不想中间再换人。老李觉得这个理由也能接受,就答应了。
2011年9月,老板把公司转给了别人,新来的老板只同意按照一个月1000元给老李开工资,对老李所称的口头合同不予认可。无奈之下,老李最终选择了辞职,并将公司告上法院。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同意补发老李工资1400元。
【点评】据介绍,不注重签订书面合同,仅与用工方口头达成简单协议,是进城务工人员常见的做法。这导致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因用工方故意刁难,不予认可口头约定,而难以拿出有效证据进行维权。
卢涛提醒说,应与用工方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别是要写明工资数额、计酬方式、福利待遇、保险交纳、事故赔偿等条款,用工方的各种口头承诺也应一并写进合同。这将是日后矛盾发生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
2012年01月31日 10时29分00秒 来源:人民网.
http://news.yninfo.com/society/shwx/201201/t20120131_1750775.htm
作者:
zuiyuemng
时间:
2012-2-7 08:28
哎呀,骗子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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