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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8岁的年轻妈妈,在新年夜抄起霰弹枪和手枪、给宝宝喂奶后,一枪崩了入侵者 [打印本页]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6 11:34     标题: 18岁的年轻妈妈,在新年夜抄起霰弹枪和手枪、给宝宝喂奶后,一枪崩了入侵者

Source: http://abcnews.go.com/US/okla-wo ... 285605#.TwUwhPk6y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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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一名18岁的年轻妈妈Sarah McKinley在圣诞节时丧夫,在丈夫的葬礼当天,一个名叫Justin Martin的陌生男子声称是邻居想进来打个招呼,被她断然拒绝。新年夜时,Martin与另一名男性Dustin Stewart手持30公分长的猎刀试图破门而入。正当他们在屋外检查有没有开着的门口时,McKinley抄起了自己的12号霰弹枪、走进卧室又拿起一把手枪、把奶瓶放进3个月大孩子的嘴里,然后拨打了911报警电话,问道:

“我手上有两把枪——如果那人进来,我能对他开枪吗?我和我的小宝宝独自在家,请尽快派人来好吗?”

911接线员向McKinley确认她家门上着锁,McKinley再次询问如果对方破门而入能否开枪,接线员回答说:“我不能告诉你你能够做什么,但为了保护你的孩子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很快Martin踹门而入,持刀向她冲来,她一枪崩了他。警方表示这枪是正当合理的。

共犯Stewart很快向警方自首。

McKinley向媒体说:“要不是为了我的儿子,我是不会这样做的。这不是一个轻松的决定,但当时我儿子和那男人(的性命)只能二选一,而我不可能让我的儿子去死。世界上没有比带着孩子的妈妈更可怕的东西。”

她说:“我不是个英雄,我是个母亲。”

她还说:“我还会再这么做的……不是因为我想,而是因为那是我儿子。”


图片附件: 1.jpg (2012-1-6 11:34, 49.72 KB) / 下载次数 27
http://ftp.yayabay.com/forum/attachment.php?aid=526051&k=c7308c49d03b16e9a867866b95716887&t=1736445698&sid=sjd5Hq


作者: buttery    时间: 2012-1-6 11:42

在国内不允许持枪
而且会被判为防卫过当
作者: yiluoz    时间: 2012-1-6 11:44

这位母亲很镇定啊!
作者: moyanyou    时间: 2012-1-6 11:51

在国内还有个经典:戴套不算强奸
作者: nogofate    时间: 2012-1-6 12:20

彪悍的母亲,够坚强。。。射的真准。。。
作者: 芳草蔷薇    时间: 2012-1-6 12:27

这个妈妈好酷!国外好混乱啊。。。
作者: lmm11123    时间: 2012-1-6 12:39

我倒觉得国外可以算正当防卫真好,在中国最可能那女的反抗不了被强奸了,还会被同村的人称破鞋,儿子可能被埋了,更有可能被卖了,然后那两男的要是不敢告,就破事没有;要是告了,最大几年,要是他爸是李刚,搞不好还要说那女的诬告倒打一耙呢
作者: vielleicht    时间: 2012-1-6 13:20

真乃猛人
我觉得防卫过当是个很奇妙的罪名,换在中国,难道还要等别人破门而入了,先问你是抢劫哪还是灭门哪再采取反抗???
作者: dark1033481900    时间: 2012-1-6 16:44

女为母则强
作者: 燧舞夜    时间: 2012-1-6 21:15

防卫过当这个词很微妙啊...对被害人,尤其是女性造成了更大的伤害。难不成防卫的时候还要想一想怎么样不让对方受到较大伤害?
作者: cuipi4488    时间: 2012-1-6 21:25

喝彩喝彩~~···强人~~~~~!!!!女人,做得好~~模范
作者: li19570208    时间: 2012-1-6 21:27

彪悍的母亲,够坚强
作者: isa    时间: 2012-1-6 21:35

我不是个英雄,我是个母亲,做得好!伟大!
作者: 程文静cheng    时间: 2012-1-6 21:48

国内来把菜刀都要实名制了。。。。
作者: 绯叶荆棘    时间: 2012-1-6 21:57

牛人……太牛了……姐要跟她学习……握拳……
作者: hxh1609    时间: 2012-1-6 22:12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在丈夫的葬礼当天那个入侵者就来骚扰过了,本来以为孤儿寡母好欺负,没想到碰到个辣手的,哎,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作者: 空白格99    时间: 2012-1-6 22:28

国外的这个法律 真好~~这种人渣就该崩了他。
作者: chenxiangmulian    时间: 2012-1-6 23:26

勇气可嘉,很冷静的处理,真是可敬
作者: 小风悠悠    时间: 2012-1-7 01:01

好有魄力~我想说她做的很对,不能当危害发生后在来处置,就应该及时扼杀~
作者: 小盆友    时间: 2012-1-7 02:05

我觉得实名制未必不好 毕竟有合法管制枪支 起码没这么混乱 一码归一码么  不过这个妈妈真是很冷静 能在照顾孩子同时先给警察电话 然后抄家伙 不是一般二般的猛
作者: wxrrxw    时间: 2012-1-7 02:13

果然很彪悍啊,对那种贱男打死就对了
作者: lqlqwan2008    时间: 2012-1-7 03:14

这个女的真是一个彪悍的妈妈,为了儿子啊
作者: carol757    时间: 2012-1-7 05:43

防卫过当这个词很微妙啊……
让我想到那个医学院的学姐,刀刺劈腿无耻炫耀男几十刀却避开重要器官,导致他因为算是轻伤无法上告~~~
可是,现实生活中,这样彪悍的人又有几位???
作者: sima    时间: 2012-1-7 07:05

要求普及能避开重要器官的扫盲贴
作者: 鱼仔加钙    时间: 2012-1-7 07:09

接线生的回答也很妙。赞一下年轻妈妈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2-1-7 07:10

猛人啊,国内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法律? 不会是防为过当?
作者: ysy1002    时间: 2012-1-7 19:17

咳咳,想不过当的,要避开重要部位。比如四肢不会造成致命伤,即便失手后果严重,起码主观上容易认定。头、胸腹则被容易认定起码有重伤杀人故意,搞不好就过当。特别注意的是脸,毁容算后果严重,过不过当要看具体情形。
只是问题是,只对四肢下手很难遏制犯罪,除非能正确打击关节。
不知道对第五肢下手现在是怎么处理的?照理说,第五肢受伤也算后果严重,但这是挺有效的办法,而且能彻底遏制犯罪,无复发可能。老案例是没问题的,不过那是现场打死都不过当的年代。
作者: jigan    时间: 2012-1-8 00:37

国外能持枪正当防卫,我国抢肯定没有了,而且还可能变过度防卫啊
作者: festival    时间: 2012-1-8 04:03

如果她那時手邊沒有槍的話會怎麼樣呢?
作者: 曹尘烟    时间: 2012-1-8 04:13

真是勇猛,值得女同胞学习。
作者: huabuwang    时间: 2012-1-8 04:31

多彪悍的母亲啊,这种事只能在国外发生才会是正当防御,要是在中国早就进局子不知道被判了多少年,儿子也绝对会被送到孤儿院去!~~
作者: WJSNHZZGXGS    时间: 2012-1-8 04:46

母亲的力量是最强大的
作者: niuniu    时间: 2012-1-8 04:53

这个妈妈真是太牛了
作者: qinyiamy    时间: 2012-1-8 11:14

女人当了母亲就什么也不怕了为了孩子~!
作者: 好妞妞    时间: 2012-1-9 02:13

勇敢的妈妈,表示敬意。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
作者: 凝落    时间: 2012-1-9 07:55

伟大的母亲,完善的法律
作者: zxc628056    时间: 2012-1-9 08:28

摁...只能说真勇敢
作者: 苏衣染    时间: 2012-1-9 18:02

强大彪悍的母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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